各委部局,各直属单位,各街道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关于优化升级南京江北新区(自贸试验区)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
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
2020年10月16日
关于优化升级南京江北新区(自贸试验区)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
为深入贯彻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》《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》,结合南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、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地标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相关部署,在持续推进实施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升级政策机制,大力引进和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专业人才,加快打造“芯片之城”,建设江北新区(自贸试验区)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,特制定本政策。
第一条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。实施集成电路人才集聚计划;对集成电路重点领域的全球顶尖人才和团队,实行一事一议、特事特办,资助额度上不封顶;集成电路领域人才在新区申报人才工程的,给予加分支持;完善社会化、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,对集成电路龙头企业,根据经济贡献赋予人才举荐权。
第二条 加快集聚海外人才。对海外集成电路领域人才来新区发展的,配备服务专员,提供全程代办服务,优先协调解决出
入境、人才住房、子女入学、医疗保障、创新创业等服务需求。?
第三条 拓宽领军人才引进渠道。积极发挥校友会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,推荐集成电路领域领军人才到新区创新创业,人才三年内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年工资薪金收入超过50万元的,按照每名人才5万元的标准给予社会组织奖励,每家社会组织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。
第四条 大力集聚名校优生。对经认定的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,在新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人才,可不受毕业高校、学科的限制,最高给予每人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。
第五条 加大高层次人才奖补支持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引进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高端人才,根据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新区经济贡献给予用人单位九成奖补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。
第六条 设立IC设计专项奖励。面向在新区从事IC设计的人员,定期组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突出贡献奖评选,按照评选结果给予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。壮大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规模,设立50亿元的集成电路产业专项基金,重点对芯片设计等领域给予支持。
第七条 给予核心团队奖励。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、50亿元、10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,分别给予核心团队3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奖励;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、1亿元、2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,分别给予核心团队3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奖励;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破1亿元、5亿元、10亿元的集成电路封装、测试以及材料、设备等企业,分别给予核心团队100万元、200万元、400万元奖励。
第八条 加快培训紧缺适用型人才。发挥南京集成电路产业协同创新学院作用,探索新的人才组合培养模式,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,对留在新区且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给予培训费后补助;企业组织员工开展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
训,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第九条?支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。实行导师“双聘制”,对于新区企业家在辖区高校担任客座教授,或者辖区高校教师担任新区企业导师且共同开展项目的,按每位导师每年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。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,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;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工程实践,可按每位学生2000元/月的标准给予企业实践资助,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。
第十条 完善高端人才生活配套。集成电路领域企业均直接纳入新区人才安居支持范围,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、租赁补贴、购买人才住房(共有产权房)、承租人才公寓、公共租赁住房政策,为人才提供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服务;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发放“人才金卡”,在鼓楼医院江北国际医院等新区医院就医、体检可享受绿色通道,优先保障持卡人子女在新区入学。
本政策适用于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,由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指定党群工作部会同科技创新局、经济发展局、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起草政策内容解释。如与其它同类政策重复的,按照“就高、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本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。
本文转自南京江北新区